南宁市兴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6-03 740

经兴宁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名称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少年社工)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青少年社工。一经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

、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

、报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2.熟悉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4.热爱社会工作,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5.有独立对青少年及家庭进行行为辅导、心理咨询、成长引导等个案和小组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社会工作、法律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岗位职责

(一)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二)负责了解社区青少年动态,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

(三)根据社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四)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五)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工作提供参考;

(六)协助兴宁区团委开展共青团的其他工作。

、报名办法

(一)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61日——68

报名方法: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68日前自行下载附件《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后,发送至共青团兴宁区委邮箱:xnqtw2005@163.com

(二)报名咨询电话

兴宁区团委办公室:07713290265

(三)兴宁区团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参与面试考核。  

(四)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点击下载附件: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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