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757

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7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2.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要求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专业,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具备较好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7日8时始至2020年11月2日18时止。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参加应聘者如实填写《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与1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1张生活照电子版,一并发至电子邮箱:wmbhdk@126.com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至考生邮箱。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查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统一组织在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填写《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花名册》,分别报市机构编制、财政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由市创城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市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月工资3077元,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市财政负担,个人应缴部分已包含在岗位工资内,在每月工资中代扣缴纳。

电话:0771-5525726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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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