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公开招聘非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1-03 617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实际工作的需要,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市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原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技术人员共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机动车管理技术行政岗位,3人。

岗位二:环境预报预警技术岗位,3人。

应聘人员仅能应聘以上所列岗位之一,不可多岗应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22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98年8月1日前出生、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本市常住户籍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持环境监测上岗证优先;应聘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年内无失信行为或有失信行为但累计分值未达到6分(按《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认定);无犯罪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一: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1名,计算机信息类专业1名,工商管理专业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无色盲,嗅觉正常,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二: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3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无色盲,嗅觉正常,有环境监测上岗证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将个人户口本(本市常住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历扫描后发邮件至nnsdcfsk@163.com,进行资料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资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远,0771-2618297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话通知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一正式聘用待遇工资标准为3077元/月(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每两年综合考核合格后可晋升一级,每级级差为100元/月,最高可晋升至10级。

岗位二正式聘用待遇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不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五险部分),每两年综合考核合格后可晋升一级,每级级差为100元/月,最高可晋升至1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