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协查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8-02 449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08]109号)以及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劳社字[2008]3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协查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二、招聘人数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招聘人数为1人。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对工作认真负责;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能适应室外工作环境(该岗位工作地点为苏圩镇)。

 

四、招聘程序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招聘工作由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82日至86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及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南宁市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到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二楼0219办公室)报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队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

 

体检合格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1、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的岗位补贴分为2800元/月、2900元/月、3000元/月、3100元/月、3200/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部分)五个档次,初入职为2800元/月,在岗工作满两年且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晋升至下一档次。

 

2、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实行执证上岗,每位协查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不予以录用。

 

 

 

附件: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协查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