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简介
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是南宁市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水政监察、城市内河监察的相关事务和服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3.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条件
1.岗位:行政辅助岗,1人。
2.岗位要求:
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会计专业资格证书优先。
3.年龄要求:18岁至35岁以下。
三、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南宁市最新外聘人员薪酬标准实施,3077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对招聘上述岗位有意者,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办公室,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行政辅助岗位+姓名+招聘报名表”格式命名, 如:行政辅助岗位+张三+招聘报名表。电子邮箱:nnsszbgs@163.com,电话0771-5704082,联系人:小梁。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8日。
求职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
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我支队工作人员在通过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求职者按要求在面试之前到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3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验相关证件。
五、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请考察人员自行到南宁市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八、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南宁市水政监察支队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