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水利局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1)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17 401

一、南宁市水利局简介

南宁市水利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除承担水行政主管职能外,还承担江河湖泊、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3.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二)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条件

办公室行政辅助岗,1人。要求: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持有残疾证(3-4级,军人4-8级)。

三、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按照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外聘人员薪酬标准实施,约27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对招聘上述岗位有意者,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南宁市水利局人事科,电子邮箱:nnslrj@126.com,电话0771-3226027。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
  求职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
  南宁市水利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我局工作人员在通过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求职者按要求在面试之前到南宁市水利局人事科(南宁市友爱北路36号办公楼9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验相关证件。
  五、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请考察人员自行到南宁市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水利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南宁市水利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