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27 14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将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4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指导,是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主要承担资质范围内的环境监测相关工作,包括: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和统筹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业务开展;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工作;建立自治区应急环境监测网络,负责自治区跨区域的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对全区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组织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及考核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7名,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参考《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公开招聘有关回避政策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单位要求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的人员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时间从2024年5月27日至 2024年6月4日,共7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⑴本次招聘考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签名处均须本人签名。

⑵考生须同时提交报考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1张近期生活免冠彩照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补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补充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等。

⑶报名材料按照制作模版(附件4)要求完成,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jczx@sthjt.gxzf.gov.cn,不按要求或材料扫描质量导致无法识别的报名材料不予接收。

⑷考生应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产生的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单位招聘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相应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以及其他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招聘工作事项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303485,工作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邮编:530028。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专业技术综合岗位1:直接考察。

专业技术综合岗位2与专业技术综合岗3: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权重计分,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

2.笔试要求

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相关网站公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道德、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以及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开考比例不足1:3的,按相关程序报审批准。核准开考后因考生缺考,笔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笔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列的1:3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相关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其他人员的成绩和岗位排名提供电话查询。

3.面试要求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项通知,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相关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考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内容。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开考后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宣布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关网站同步公布),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民主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匹配度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原则上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提供或放弃应聘资格的,该考生考察结果不通过。根据考核结果,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择优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与公示

1.根据中共广西区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2.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审批与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资格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已就业的考生,办理入编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773685,0771—5775917。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报名材料制作模版.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