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组织考核招聘管理岗位人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22 861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相当正科级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调查立项、征地拆迁、管道迁移等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轨道交通建设进度督查和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通过组织考核方式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中心副主任1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交通运输、公共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相应学位;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现南宁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具有5年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729日至20197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5号114室。

3.报名材料:

(1)《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组织考核招聘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工作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照附件2)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需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组织符合资格的人选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潜在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达不到1:2的按1:1)。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入编、调动和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自治区和南宁市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公开招聘纪律,确保选人用人公信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覃婧,0771-573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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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组织考核招聘管理岗位人员报名

2. 工作证明(模板)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7日